招聘广告能够成为劳动争议的“实锤”吗?
我国《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因此要约与承诺是合同订立的必经程序,劳动合同也不例外。现实中,用人单位通过报纸、杂志、电子媒介等方式发布招聘广告,许多求职者则通过这些广告应聘,对于招聘广告的法律性质需要有清醒的认识。要约与要约邀请在表面有相似之处,但还是存在巨大的差别。通常情形下,要约邀请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招聘要求不等于录用条件 解除劳动合同要谨慎
招聘条件与录用条件是有明确区别的,招聘条件是进行初次筛选劳动者的基本门槛,而录用条件是用人单位确定所要聘用的劳动者的最终条件。招聘条件的对象是不特定的应聘人员,目的是对应聘人员进行筛选;录用条件的对象是特定的新招用的员工,可以作为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进行考察员工的依据。若最终的录用条件与之前发布的招聘条件出现差异,用人单位应当认可最终的录用条件,并以此来作为是否录用的标准。
面谈不能代替不胜任工作后的培训!
试用期考核是用人单位衡量新员工能否胜任工作,继续留用的有力依据,一些公司为了节约招聘成本,通常会选择在试用期期间对新员工进行培训。在实践操作中,许多用人单位在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岗位之后,会采取一定的动作进行后续处理,其中不少单位会以“上级面谈、邮件沟通、书面反馈”等方式进行。但用人单位不能将这类方法就当作《劳动合同法》中的“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一半在露天工作”的高温费怎么发?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本市夏季高温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沪人社综发〔2016〕23号)》明确:“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4大HR常入的社保误区 看看你有中招吗?
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社保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大众对社保依然有着明显的认知不足。HR拥有比普通员工更多的接触社保的机会,且往往需要解答来自员工的各种提问。
HR看过来:这种情况下也要算工伤!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1-10级伤残的职工享受待遇有何不同?
当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工伤之后,劳动者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至四级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待遇的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企业如何应对员工虚假报销?
为了遏制虚假报销行为,防止企业资产流失,用人单位应当加强企业财务报销制度管理,严肃劳动纪律,教育广大员工遵纪守法,维护企业正常的经营秩序。大部分企业为杜绝虚假报销事件的发生,会对员工申请报销获取钱款并以入账凭证进行抽查、核验...
如今,“泡病假”已成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一大难题。“泡病假”的方式多种多样,在长病假期间担任兼职获得双方报酬更是违反诚实信用及职业道德。《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项的规定是指一般兼职行为。法律并不禁止劳动者利用业余时间从事兼职活动,但是兼职活动不能影响本职工作..
根据法律规定,仲裁机构、司法部门认定“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具备以下条件:首先,要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或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充足的证据予以证明;其次,要证明对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或者对劳动者进行工作技能培训...
众所周知,劳动合同是确定用人单位和员工劳动关系的有效凭证,也是在发生劳动纠纷时具有法律效应的有利证据。对于非在校生,按照正常流程,一般是先签订试用期合同/协议,转正之后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根据原劳动部有关文件,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中对“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情形作出了详细的说明。其中,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
许多上班族在上班时都会遇到加班的问题,对于工作时间,我国现行三个工时制,标准工时制、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用人单位实行不同的工时制,对于加班的界定也有所区别。
很多用人单位往往把“加班”和“值班”混为一谈,认为加班就是值班,从而导致权利义务难以厘清,但在实践中,加班和值班在工作内容、工作强度以及法律规定上有很大不同。
辞职是劳动者因个人原因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法律行为,胁迫是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失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
当员工辞职时 你得让他这样写辞职书!
员工辞职书写不好,稍有不慎公司就得担负相关法律责任,进行员工赔偿。员工辞职也是HR工作中比较重要的一项,有经验的HR在员工写辞职书时会结合法务知识适当引导,避免员工离职给公司带来劳动纠纷。那么,员工在辞职时,辞职书该怎么写呢?是不是按照实际情况,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员工的各项福利补偿均已发放到位,双方心知肚明的事是否就不用在辞职书里面忽略掉无争议情形声明呢?
员工主动辞职究竟有没有补偿?用不用提前告知?
辞职从性质上看分为两种:“主动辞职”和“被动辞职”。如果是公司单方想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就必须给予员工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也就是所谓的“被动辞职”。不少小伙伴提可能会有这样一个疑问:“如果员工主动辞职的话,还会有补偿金吗?”所谓的“主动辞职”,其实也会出于不同的动机和理由,是否有补偿金,也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所以今天,就来和大家聊一聊员工主动辞职的那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