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等法律法规,并组织对其治理措施进行实施;
2.做好生态环境防治工作,并组织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活动或教育培训,特别是生产废水处理、达标排放、废气处置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3.主持和参加各种定期的生态环境方面的检查工作,做好记录,并定期上报;
4.掌握废水处理工作进程及排放情况,排除和解决“三废”防治过程中的不达标的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和相应措施;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员工的生产废水处理技术、环境保护法规及知识的培训学习、考核工作;
6.参加生态环境事故调查分析会议,并做好相关记录,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7.定时组织突发环境应急预案演练和自行监测等。
江西兴隆科技有限公司为维思普新材料(苏州)有限公司抚州生产基地,该公司于2012年8月23日注册成立,位于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工业园区丰厚小区,在2018年7月被维思普新材料(苏州)有限公司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兼并,现由维思普科技有限公司(香港)、维思普新材料(苏州)有限公司共同持股成立具有中外合资企业性质,2023年12月由维思普新材料(苏州)有限公司收购全部股份转成内资企业——江西兴隆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3090.74万元,总投资额近1亿元人民币。 江西兴隆科技有限公司秉着长远稳定和规范发展的方向及目标,在原有厂址的基础上,按照精细化工企业行业规范要求对其厂房、建筑工程建设进行重新规划、设计和建设,淘汰老旧设备设施,重新进行项目建设的安全设施、环境保护的“三同时”程序,将该项目建设成具备年产规模达4200吨高性能聚合物添加剂的生产基地。
公司介绍
江西兴隆科技有限公司为维思普新材料(苏州)有限公司抚州生产基地,该公司于2012年8月23日注册成立,位于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工业园区丰厚小区,在2018年7月被维思普新材料(苏州)有限公司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兼并,现由维思普科技有限公司(香港)、维思普新材料(苏州)有限公司共同持股成立具有中外合资企业性质,2023年12月由维思普新材料(苏州)有限公司收购全部股份转成内资企业——江西兴隆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3090.74万元,总投资额近1亿元人民币。 江西兴隆科技有限公司秉着长远稳定和规范发展的方向及目标,在原有厂址的基础上,按照精细化工企业行业规范要求对其厂房、建筑工程建设进行重新规划、设计和建设,淘汰老旧设备设施,重新进行项目建设的安全设施、环境保护的“三同时”程序,将该项目建设成具备年产规模达4200吨高性能聚合物添加剂的生产基地。